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股票期权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自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担任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股票期权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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