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是某外资银行员工,竟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本单位资金共计近人民币1亿元。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20年3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本案是近年来本市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金融从业人员“监守自盗”案件。
2015年9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韩某在担任某外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款及资金后台专员期间,外汇交易利用负责人民币收付款、结售汇、跨境转账支付等职务便利,虚构客户付款指令,并违规使用其本人及该行其他员工交易系统账号,将本单位资金转移至其本人实际控制的某贸易有限公司及个人账户后用于个人境内外购买房产、外汇交易、个人消费等。经查,韩某非法占用本单位资金共计近人民币1亿元。外汇交易案发后,韩某退赔部分涉案钱款。
韩某某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利用单位出入账两个系统指令不直接对接的漏洞,通过在入账系统虚构客户交易指令,在出账系统盗用其他员工操作密码进行审批,侵吞本单位巨额资金。该案的发生反应出相关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及内部合规方面存在管理疏漏,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第一,相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理顺管理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完善相关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交易指令对接及对账机制,加强内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明晰员工分级操作权限,及时开展核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第二,相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法治宣传和员工合规教育培训,将从业人员执业合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完善激励机制,从制度层面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职业观。
第三,相关金融从业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合规意识,自觉加强有关金融监管、业务操作等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学习,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促进履职合法合规,自觉抵制执业诱惑。外汇交易外汇外资银行职员挪用公款1亿元用来买房、外汇交易、个人消费……
关键词:外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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