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下列机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现予以公告:
下列机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予以终止营业,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机构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二街12号院2号楼1层2-10、外汇交易1至2层2-11
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业务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总行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机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号楼1至2层1-8,外汇交易1-9,1-10,1-11
业务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总行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业务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币储蓄存款;结售汇(对私)。总行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机构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8号院5号楼1层10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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