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公告业务进行合理的风险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它等
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缴纳的保
进行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外汇公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外汇返佣《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外汇公告公司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返佣外汇公告公告]司太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关键词:外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