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政府统计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国家统计局根据《统计法》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各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进行项目审批管理。截至2004年12月31日,经过审核准许开展,外汇公告同时在有效时限内的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共计319项,在此列出目录。
在目录内的调查项目是政府统计的组成部分,各类社会单位、组织和公民必须按照《统计法》规定,接受调查并维护其执行;目录中没有列出的调查项目属于非法或违规开展的统计调查,各类社会单位和公民有权拒绝并向管理机关举报。
国家统计局除每年年底统一公布有效调查项目目录外,还在“中国统计信息网”上开设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专栏,将各个部门的有效调查项目分别列出,以方便使用者随时查询。使用者应该了解的还有,政府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是有有效期限的,即使通过审批,如果超逾有效期限也是不能执行的。调查项目时效的变化情况在网上查询最为方便,管理机构的更新频率是每月更新一次。
开展统计调查的各政府部门要注意调查项目的及时送审,以免出现统计调查活动合法性和时效性的间断,影响工作的正常延续。外汇返佣外汇返佣公告:2004年-外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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