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会发现一些外国机构通过开办研讨会、培训等方式,银监会就外国机构在境内推介外汇交易业务发公告外汇公告向我国境内自然人推介外汇交易业务,并通过互联网非法向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操作平台。这些活动违反了我国有关金融监管法规,而且已发生损害我国境内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事件。外汇公告为维护金融秩黄金序,保护我国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现公告如下:
一、未经中国银监会许可,任何外国机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宣传、外汇公告推介外汇交易业务,或者通过互联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服务。
二、通过互联网在外国机构的交易网络平台上进行外汇交易的行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外汇公告广大金融消费者参与此类活动时须谨慎。
关键词:外汇公告
上一篇:关于调整部分外汇管理政策事宜的公告
下一篇: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2012年招考公告
声明本站分享的文章旨在促进信息交流,不以盈利为目的,本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