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小心了!这种行为不仅要领大额罚单,还要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记录。
12月6日,外汇局通报了15起外汇违规案例,涉案主体包括4家银行、4家公司和7位个人。这也是外汇局年内第六次通报外汇违规案例。
小编还注意到,与以往只公布处罚结果所不同的是,此次公布的案例中,还透露了企业及个人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情况,同时个人还被实施“关注名单”管理。
小编从相关渠道核实,上述外汇违规处罚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属于首次正式对外公布。
而个人外汇违规信息以前未被纳入征信系统,目前正在办理纳入。此次外汇局在通报中点明,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比如,通报中提到的吉林籍隋某分拆逃汇案: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外汇返佣外汇公告首次正式对外公布!外汇违规处罚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
外汇局指出,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意味着他(她)的个人信用报告会受到影响。个人信用状况,被称为“经济身份证”,不但记录了信贷信息,还收录了公共记录,包括最近五年内的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外汇返佣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等。
若个人信用记录不好,他(她)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就可能会遇到贷款利率上浮、期限缩短、外汇公告金额降低甚至被银行直接拒贷的尴尬。
关键词:外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