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返佣创维数字:董事会决议公告?外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
外汇返佣创维数字:董事会决议公告?外汇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述职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为积极回报股外汇返佣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1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21,783,006.3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3,458,502.6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40,566,449.35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1年12月31日,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86,397,757.20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
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上述分配,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480,072,170.60元(注1),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5,148,679.14元(注1)。
鉴于目前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回购股份引起公司总股本变动,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注: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总额暂以2022年2月28日总股本1,063,255,866股测算应分配106,325,586.60元,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以实际实施的结果为准。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33,800万元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公告》。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为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为62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只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激励方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13,简称:创维转债)自2019年10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从2021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8日止,共有2,251张创维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19,914股。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按照如下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改如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3,235,952元(壹拾亿陆仟叁佰贰拾叁万伍仟玖佰伍拾贰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3,255,866元(壹拾亿陆仟叁佰贰拾伍万伍仟捌佰陆拾陆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063,235,952股(壹拾亿陆仟叁佰贰拾叁万伍仟玖佰伍拾贰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063,255,866股(壹拾亿陆仟叁佰贰拾伍万伍仟捌佰陆拾陆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部分资金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时闲置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网()的《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下述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王茵女士签署公司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人民币 50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人民币 300,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人民币 600,0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 人民币 500,000,000.00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人民币 5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人民币 433,0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人民币 200,000,000.00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内控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外汇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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