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做好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工作,根据《商务部、外汇公告财政部、外汇公告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8﹞92号)要求,本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2018年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公告应在申报期间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出具联合年报回执。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为确保联合年报数据填报的质量,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申报工作,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
参加联合年报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未参报企业名录将一并公示。亦可关注联合年报微信公众号(见文后),及时查询公示情况,并可进行在线咨询。
从2018年4月1日起,F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并入联合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的,外汇管理部门将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外汇公告涉及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外汇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外汇公告
关键词:外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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