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预计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预计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2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2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1、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未经董事长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2、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4、公司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外汇公告供公司管理层决策。
5、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有效执行制度,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3月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登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9日与2020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线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外汇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股东易红琼减持前持有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邦股份”、“公司”、“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7,512,6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39%;截止3月1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6,914,6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6433%。
2、股东、监事夏登峰减持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1,408,6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6%。;截止3月1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1,1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31%。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披露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其中:
1、股东易红琼拟合计减持不超过8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0年9月2日至2021年3月1日,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2月12日,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股东、监事夏登峰合计减持不超过352,15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402%。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0年9月2日至2021年3月1日,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2月12日,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2021年3月1日,易红琼累计减持5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475%。其中,外汇公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125%,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
夏登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14,6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68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外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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