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 外汇公告 证券代码:300456证券简称:赛微电子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欧元外汇公告证券代码:300456证券简称:赛微电子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10,0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单笔交易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涉及人民币、美元、欧元、瑞典克朗等多种货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公告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品种是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额度、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该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及监事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该期间内可以滚动使用,单笔交易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不会涉及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类投资的情况。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够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内部审计。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赛微电子: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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