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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电器: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05-11 16: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新)》、《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登凯)》以及《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枫宜)》。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外汇公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的经营成果。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21第102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00,264,012.64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9,737,154.04 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9,607,154.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85,187,775.5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824,794,929.60 元。

  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1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请公司黄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出现亏损,截至报告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1 年度经营预算,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已履行相关审批、披露程序,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自查,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有序开展,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及《独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1年度根据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掉期外汇买卖等衍生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欧元,日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50亿日元,有效期拟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汇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运营资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向以下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0,384.55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外汇公告资金可以在授权有效期内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 产品不属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或“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鉴证机构,聘期一年,2020 年度审计费用180万元(含下属成员企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下称“奥马冰箱”)根据现阶段市场环境及奥马冰箱未来发展战略,为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奥马冰箱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新建厂房,具体包括“奥马冰箱年产280万台高端风冷冰箱智能制造项目”、“ 奥马冰箱五分厂扩建项目”两个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04,168万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奥马电器:董事会决议公告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投资新建厂房的公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同意定于2020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5、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6、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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