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会发现一些外国机构通过开办研讨会、培训等方式,向我国境内自然人推介外汇交易业务,外汇公告并通过互联网非法向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操作平台。这些活动违反了我国有关金融监管法规,而且已发生损害我国境内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事件。为维护金融秩序,保护我国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现公告如下:
一、未经中国银监会许可,任何外国机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宣传、外汇公告推介外汇交易业务,或者通过互联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服务。
二、通过互联网在外国机构的交易网络平台上进行外汇交易的行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参与此类活动时须谨慎。外汇公告银监会就外国机构在境内推介外汇交易业务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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