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返佣天海防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2年6月1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外汇返佣天海防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2年6月13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期货、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业务;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等值 8,000万美元(即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余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交易违约及其它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即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余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和欧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期货、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业务。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外汇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3)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外汇公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公允价值确认、计量,以及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加强对外汇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上一篇:外汇返佣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统
下一篇:外汇返佣电子烟品牌“FLOW福禄”发布公告称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正式停产水果及所有非烟草风味烟弹产品202
声明本站分享的文章旨在促进信息交流,不以盈利为目的,本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