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如有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二)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三)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将持续关注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审计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流程、操作流程。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任靖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关联交易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为人民币36万元,如下表所示:
注: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2021年公司预计与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税),主要系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销售市场,增加销售办公及商务洽谈区域,向关联方孙任靖先生租赁房产3套。
2022年公司预计与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销售市场,增加销售办公及商务洽谈区域,公司向关联方孙任靖先生租赁房产3套,房产租赁价格将按该地段的市场价格确定,租赁期限为五年,房租费用按年交付,2022年为租约第五年,预计租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税),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孙任靖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故为公司的关联方。
近三年担任主要职务:2011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唐山元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唐山三木石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孙任靖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公司租赁商业房产将用于销售人员的日常办公,便于销售部门接待客户,进行商务洽谈等事宜,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公司与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小额票据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公司开展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到期后,应收票据托收资金将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而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略有影响。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此项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注1:折百:为了更加直观方便地计算、比较和使用,将氢氧化钾浓度换算为100%所计算出的产量、销量;
2021年1-5月氯化钾整体采购价格较为平稳,6-12月,氯化钾采购价格呈一定上涨趋势并趋于稳定,价格处于相对高位。公司2021年氯化钾平均采购价格较2020年同期上升39.39%。
2021年1-8月公司金属硅粉采购价格相对平稳,9-10月硅粉价格呈较大幅度上涨趋势,到达峰值。10月份后呈一定回落趋势并趋于稳定,价格处于相对高位。公司金属硅粉2021年平均采购价格较2020年同期上涨63.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2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孙任靖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7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5,216,5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577,251.76元。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5,216,58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73,303,212股。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原因为:公司所规划在建项目在未来几年将面临集中的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保证公司业务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用于支持自身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非关联董事所持有的表决票数的100%。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控股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存续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三孚新材料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三孚新材料提供的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2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2元(含税),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0,137,855.1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2,524,99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81,317,953.25元,扣除2021年已对股东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12,013,328.00元及股票股利45,049,980.00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851,867,510.40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7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5,216,5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577,251.76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
(二)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5,216,58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73,303,212股。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气相二氧化硅、硅烷偶联剂、氢氧化钾、硫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持续探索硅产业链条的延伸,致力于使产品结构多元化、精细化,所规划在建项目在未来几年将面临集中的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
(一)2022年公司“年产15000吨硅烷偶联剂中间体项目”及“年产73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项目”均将进入正式生产,按照合同约定,项目设备、工艺管道安装、土建工程等尾款将在2022年陆续支付。硅烷偶联剂一期及二期项目的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需要较大资金支持。
(二)2021年10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5万吨/年三氯氢硅项目的议案》,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算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4,997.81万元人民币。建设期1年6个月。截止目前该项目现场基建工程整体进度已接近尾声,项目所需机械设备、电气、仪表等已陆续到场。2022年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天津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利于公司吸纳高素质研发、生产及国际贸易等方面人才,从而提升公司生产、研发能力。预计投资金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公司已设立完毕,随着上述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尚需投入大量资金。
(三)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资产规模的扩大,为使公司保持稳定的生产经营,加强应对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经营资金周转。
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保证公司业务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用于支持自身发展。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在建项目建设,以保障公司未来产业规划顺利推进,补充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的长期回报投资者。
公司已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及后续需求,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7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过多年的布局及发展,公司形成了以硅系列产品为主链,钾系列产品辅助支撑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产品系列设计合理,产品附加值及技术含量随着产业链条的延伸而不断提升,公司逐步从基础化工生产企业转型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精细化工生产、研发企业。公司各个生产系统协调联动生产,相互支撑,物料形成闭环流转,应用充分,从而使公司各产品具备一定生产成本优势及环保优势。
公司硅系列产品主要涵盖三氯氢硅、四氯化硅、高纯四氯化硅、气相二氧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硅烷偶联剂。
(1)三氯氢硅的主要用途为制造多晶硅及硅烷偶联剂。2021年受国际大环境和国内“双碳”目标大力推行新能源政策影响,2021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54.88GW,全球新增装机达到160GW。截止2021年末,硅片、电池片、组件环节设计产能分别达到366GW、310GW和325GW,较2020年分别增长66%、24%和29%。2021年国内多晶硅产能约68万吨/年(含2021年尚在试生产阶段的新增产能)。作为多晶硅行业上游,随着多晶硅行业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及新增产能逐步释放,三氯氢硅产品的供需环境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行业景气度上升。目前国内外售型三氯氢硅生产企业较少,公司作为行业内投身较早的从业者,随着自身循环产业的不断完善,具备了较强的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及环保优势,综合竞争实力较强,产能利用率较高,产品行业占有率较高。
(2)高纯四氯化硅下游主要应用于光纤预制棒、合成石英玻璃的生产。光纤预制棒属于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产品,其生产技术最初主要掌握在日本、美国等国外企业。近年来,随着国内精馏技术的提升,相继有三孚股份、富通翔骏、武汉新硅、洛阳中硅等企业陆续生产出符合光纤预制棒和石英玻璃生产要求的高纯四氯化硅产品。随着“宽带中国”政策的不断深化,得益于通信行业的规模发展,我国光纤宽带部署规模不断扩大,作为拉制光纤上游原料的光纤预制棒的市场需求量远期来看将保持增长态势,对高纯四氯化硅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随着国产化率的不断上升,已基本实现进口替代。我公司高纯四氯化硅产品目前在我国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高,尤其是在高端芯棒生产方面,已实现对原材料要求较为苛刻的PCVD芯棒生产工艺的规模化供应,并实现了进口替代,同时我公司也是目前亚洲少数产品质量能够满足欧洲特纤市场的9N高纯四氯化硅生产企业,产品已成功销往欧洲市场。
(3)电子特气作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平面显示器件、化合物半导体器件、太阳能电池、光纤等电子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和支撑性材料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制造中刻蚀、清洗、外延生长、离子注入、掺杂、气相沉积,扩散等工艺,据全球半导体协会统计,目前常用的电子气体纯气有60多种,混合气有80多种。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和电子级三氯氢硅即属于其中两种,主要应用于先进晶圆加工,存储芯片制造,硅外延片制造,是半导体行业的重要辅助材料。电子特气方面,我国在NF3、WF6等关键气体已经实现批量供应,但部分电子特气依然依赖国外进口。目前我国电子级三氯氢硅产品已有少量国产化应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产品国产产品依然相对较少,未来两种产品对国产材料的需求占比将有较大提升。公司“年产500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及年产1000吨电子级三氯氢硅”已于2020年11月投产,两种电子特气产品指标已达到下游客户要求并逐步推向市场。未来一段时间,我司电子特气产品将继续为实现硅基材料国产化努力,逐步切入高端供应体系。
(4)气相二氧化硅作为工业产品添加剂,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分散性、补强性,增稠性和触变性,因而被广泛地应用到各个领域,如研磨剂、硅橡胶、胶粘剂、油墨、涂料、建筑、医药、化妆品等。2020年我国二氧化硅总产量为199.2万吨左右,其中气相法二氧化硅产量约为10.2万吨,消费量约为9.5万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气相二氧化硅凭借其优越的性能,下游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需求呈逐年上升趋势。
(5)硅烷偶联剂是有机硅材料的四大门类(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之一,是近年来发展很快的一类有机硅产品。硅烷偶联剂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量少而效果显著、用途广泛等特点,其独特的性能与显著的改性效果,使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产量大幅上升,目前已成为现代有机硅工业、有机高分子工业、复合材料工业及相关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不可缺少的配套化学助剂,广泛运用于胶黏剂、涂料和油墨、橡胶、铸造、玻璃纤维、电缆、纺织、塑料、填料、表面处理等行业。常见的硅烷偶联剂有含硫硅烷、氨基硅烷、乙烯基硅烷、环氧基硅烷、甲基丙烯酰氧基硅烷等。2020年我国功能性硅烷产能和产量占全球比重分别为70.3%、64.1%,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生产国。2020年中国功能性硅烷生产企业40多家,产能约49.07万吨。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一次性整体规划、设计,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自动化水平,未来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区位优势、环保优势等,将成为国内规模较大、产品系列较全、产业链完善的硅烷偶联剂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钾系列产品主要涵盖氢氧化钾、硫酸钾产品。该两种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氯化氢是三氯氢硅产品的生产原材料,供应量稳定,且通过无机反应产出的氯化氢,产品品质较为适合三氯氢硅的生产,能够满足下游多晶硅行业对碳元素含量的要求。
(1)氢氧化钾是重要的化工产品,在化工、染料、轻工、食品、医药、农业等行业有广泛的应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氢氧化钾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型企业的规模、技术优势得以显现,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外汇公告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逐步退出了氢氧化钾行业。我国氢氧化钾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西北、华东、华北和西南四大区。近年来氢氧化钾市场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价格相对稳定,供需环境基本平衡。市场价格主要跟随原料氯化钾价格变动而波动。目前国内氢氧化钾生产企业主要有10家左右,近年来,公司凭借区位优势以及循环产业链优势不断发展,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2)硫酸钾广泛应用于农业领域和工业领域。在农业方面,硫酸钾是常用的钾肥,同时也是硫基氮磷钾复合肥的主要原料;在工业方面,硫酸钾主要用于玻璃,染料,香料,医药等行业。据统计,我国钾肥自给率约为50%,另外50%钾肥缺口主要从国外进口补充。随着我国农业种植结构的变化,加之国家对水肥一体化以及化肥零增长政策的推进,市场终端对于减肥增效、水溶性强的高端肥料需求日益增强,而对于传统意义上的三元素复合肥需求减弱。这就使得曼海姆工艺所产的水溶性硫酸钾优势明显。据中肥网初步统计2021年全国硫酸钾实物产量约442万吨,环比2020年增长约2%,其中曼海姆硫酸钾实物产量约227万吨,环比2020年增加约2%。
注:上述相关数据为公司内部对行业情况的统计数据,与官方统计数据可能存在偏差,本部分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四氯化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气相二氧化硅、硅烷偶联剂、氢氧化钾、硫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模式如下: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基本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自主组织生产,主营产品生产连续、稳定。公司依据市场情况制定生产计划,按计划组织生产,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同时公司具有柔性化生产优势,可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
公司采购硅粉、氯化钾等主要原料及其他辅料。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对于不同原材料,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保证原材料供应充足的同时,也保证了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公司与各主要原辅材料的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原辅材料供应的及时畅通。根据所采购的品种,公司采购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对于硅粉、氯化钾等原辅材料及小金额设备等以询价、议价的采购模式为主;对于大额固定资产以招标采购模式为主。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实践,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和稳定的客户群体,对于不同产品,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对于终端客户相对集中的三氯氢硅、四氯化硅、高纯四氯化硅、气相二氧化硅、液体氢氧化钾等产品,根据市场行情,以议价方式与终端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对于终端客户较为分散的固体氢氧化钾产品,则多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对于硫酸钾产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并逐渐开拓农业终端渠道的销售模式。
公司地处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多年来公司利用周边港口的区位优势,不断开拓国际市场业务,目前公司氢氧化钾、硫酸钾产品已形成稳定的国际市场客户结构。未来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也将根据产品特性逐步开发国际市场,建立合理的内外销客户结构,提高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88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65.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4.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01.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5.06%;每股收益1.7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4.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1.7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1.70%;总资产:232,169.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514.89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担保额度:本次拟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8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的担保,无其他担保)。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三孚新材料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为三孚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存续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三孚新材料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三孚新材料提供的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孚新材料资产总额85,741.02万元,净资产20,143.7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923.24万元,净利润-357.35万元。(以上数据系包含三孚新材料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孚新材料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宜,是根据其2022年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规划做好可能的融资准备工作,以便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及有效推进项目建设进程,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认为,公司能实时监控三孚新材料财务状况,以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三孚新材料2022年度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提高三孚新材料运作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4.28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52%。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外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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