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外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外汇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2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议,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为未到期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单笔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一年,该额度可以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伴随公司国际业务的持续发展,外汇收支不断增长,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及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向董事会提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在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整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在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整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在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整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使用期限一年,公司本次审议的证券投资额度将在去年审议的额度有效期限届满后正式生效。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伴随公司国际业务的持续发展,外汇收支不断增长。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及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该项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该业务公司可优化货币结构,减小资金损失,使资金使用安排更为合理。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在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整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投资。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公司明确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公司部分产品销往海外,且以外币结算,所涉及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变化和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交易仅允许通过银行或有资质期货经纪公司参与交易,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汇率等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做好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包括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为未到期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单笔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为未到期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单笔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一年,该额度可以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公司本次审议的证券投资额度将在去年审议的额度有效期限届满后正式生效。
投资方式:包括基金、外汇公告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投资。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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