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推进外汇金融改革创新,便利台资企业跨境投融资,促进闽台经济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外汇公告黄金trong>现就该稿文本、外汇公告公平性等全面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众于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宝贵意见,来信请注明“试点反馈意见”及电子邮箱等联络方式。
2.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邮编350003)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外汇公告
关键词:外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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