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关于继续做好将出口外汇收入回收公告伊朗央行官网8月4日发布。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经最高经济委员会批准,央行基于非油产品出口的外汇收入,外汇公告采取措施管理和规范外汇市场。特此做如下公告:一是根据最高经济协调委员会第14次会议第一条决议,经央行确认并通知司法部的未汇回外汇企业涉嫌外汇走私并将依法处置;二是截至7月21日的最后期限,外汇公告仍有250家出口商依然未能汇回一美元的外汇收入。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将收集统计信息,拟对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并交司法机构处理。三是特别提贵金属醒出口商,按照最新规定的现金汇款比例返回出口外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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